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何婷婷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一方的婚前财产的范围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1-13 15:14)    点击:197

一方的婚前财产的范围

  一方的婚前财产的范围,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

  推荐阅读:

  婚前协议书标准版

  婚前协议的法律效力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简化财产关系,便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何婷婷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何婷婷律师,何婷婷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何婷婷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8962271520,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何婷婷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何婷婷律师主页,您是第31397位访客